古代曆法家取冬至為1年的開始,將冬至到次1年冬至整個回歸年的時間平分為12等分,每個分點稱為中氣,再將2個中氣間長度等分,其分點稱為節氣,12個中氣加12個節氣,俗名統稱二十四節氣,它們分別是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由於中國各朝代領域大都在中原附近,亦即大抵位於黃河流域,節氣名稱因此依該地區氣候寒暑變化及耕耘播種之農時等命名。
從清初時憲曆(西元1645年)起,節氣的推算由前述1年平分24等分所得的平節氣,改為定節氣,所謂定節氣是由春分點開始,將太陽在黃道上視行每15度定1節氣,1周360度共有24個節氣,如此可反映出地球實際運行到的位置,當地球到了某1節氣時,因受陽光照射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氣候。為了便於記憶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及順序,將每個節氣名稱各取1個字按著次序組成歌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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