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
經常性薪資
指每月給付受雇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及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按月發放之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及全勤獎金等。其以實物方式給付者,應按時價折值計入;以上均不應扣除應付所得稅、保險費及工會會費。實質經常性薪資指受雇員工名目薪資經消費者物價指數平減後,實際獲得之工資,亦即按基期價格計算之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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