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側面系統可用以指示可航航道之一側或兩側;亦可用於航道匯流點(Junction)及分岔點(Bifurcation)指出經過危險區之安全一側,及標出水道中安全之中心線。
- 基點系統表示欲經過一危險物之安全側,其共分為四象限標誌,即北、東、南、西。例如東象限標誌,則應從其東方通過。
A系統及B系統均含側面標誌(Lateral Marks)、基點標誌(Cardinal marks)及用以標示孤立危險(Isolated Dangers)、安全水域(Safe water Area)與特殊用途(Special Purpose)之獨特標誌(Unique Marks)。
基點與獨特標誌(Cardinal and Unique Marks)在兩系統中意義均相同;而側面標誌(Lateral Marks)在兩系統中則表示相反的意義。
IALA系統
- 均以浮標之形狀(Shapes)、顏色(Color)、燈質(Light Characteristics)、頂標(Top marks)加以識別。
- IALA-A系統使用於歐洲、非洲及大部份之亞洲地區,澳大利亞及紐西蘭。
- 此系統之側面標誌當船由外海進港時紅色的浮標應置於船之左側通過。綠色的浮標應置於船之右側通過。
- 使用於北美、中美、南美、日本、韓國、中華民國及菲律賓。
- 此系統之側面標誌當船由外海進港時綠色的浮標應置於左側通過。紅色的浮標應置於船之右側通過。
左舷浮標(Port Hand Buoy)係指船隻由外海進港時,此浮標應置於船之左舷側通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