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好好玩喔!下次還要再來玩!


相片:http://ppt.cc/vmUt

嘉義縣布新國民小學游泳池傳來歡樂聲,一群國小、國中小朋友和爸爸、媽媽一同參加布新國小兩天在游泳池舉辦的免費輕艇水球體驗營。

布新國小校長侯崇博與體衛組長蔡志聰帶領學校教師籌畫103年嘉義縣濱海水域活動輕艇水球體驗營並邀請中華民國國際裁判邱耀志擔任總教練、潘宏璋與洪學致兩名國手擔任教練,課程安排:
1.水域活動安全及防範須知、場地器材介紹
2.陸上操槳、操舟、教練示範教學及分組教學
3.輕艇水球規則講解、翻船脫困教學、上下船教學


大家興味盎然,直呼「明年還有舉辦嗎?下次還要再來」。

每梯次課程為期半天,總共有六十一名學員報名參與(第一梯次13、第二梯次24、第三梯次24),從上午8點上課到中午12點、下午1點上課到5點,希望大家都能夠喜歡水域運動。

有很多人都是首次嘗試,但初生之犢不畏虎,顯得相當興趣,落水也不害怕,直呼「還要再來玩」。



輕艇水球是一項由兩隊對壘的球類運動,每隊派出五名球員作賽。用特定的輕艇在一指定的場地上比賽,以爭取在對方的龍門進球為目標。每場比賽中,勝方為進球最多的一隊。

輕艇水球是一種揉合了水球、籃球、輕艇的水上運動。

比賽每隊5名球員,一般有室內標準泳池或20米乘40米的室外「球場」舉行。攔截對手時可以把對方的輕艇推翻,球員可以運球,但持球不得超過5秒;而槳不僅用來划船,還可以停球、運球和搶截球。

比賽場區須為長方形,長度三十五米及闊度二十三米。比賽場區邊緣盡可能有最少一米闊無阻礙之池水圍繞。
全場水深最少應為九十厘米及無水流。
場區上空須有最少三米的無阻空間,而上蓋不少於五米高。
場區兩邊須各有一條無阻礙通路供裁判使用。
任何一場比賽,每隊最多不得超過八名球員。而同一時間內,在場區內比賽的球員不得多於五名,而其他球員被視為後備。開賽時每隊必須有五名球員於己方底線上準備。在比賽途中,如某隊伍比賽球員縮減至兩名時,裁判應中止賽事及向賽事委員會報告,以決定執行何種適當行動。

整個水球必須穿過對方的龍門框平面,如龍門框並非穩固及搖擺,水球必須完全穿過龍門框。 如水球經守方或後備球員以槳從龍門框後將球擋出,亦當進球論。

任何球員一經覆舟及離開其艇隻,便不能繼續參與賽事;並須儘快攜同所有個人裝備離開場區。若因上述原因離場之球員欲重回場中比賽,必須符合進入比賽場區規例。任何人皆禁止進入比賽場區中協助覆舟球員,亦不可在協助該球員時妨礙裁判執法。比賽時,任何一隊若獲得外界的非法協助,或因外界協助而得以干擾對方,則由裁判酌情判決處罰。

最接近龍門框之下,並可用槳防守之球員被視為守門員。守門員的身軀必須面向比賽場區及保持在底線中央的一米範圍內。當多於一位防守球員於龍門框之下時,此時最直接接近龍門框之下之球員視為守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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