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氣象局修正雨量分級 反映短時間強降雨


雨災是台灣最常發生的災害,過去分級標準是以24小時為單位,無法反映短時間強降雨,此次調整較有彈性,如「豪雨」標準調整為:200毫米以上/24小時或100毫米以上/3小時,且修訂分級標準後,各分級的名詞定義將更明確。

現行雨量分級:
  1. 超大豪雨:350毫米以上/24小時
  2. 大豪雨:200毫米以上/24小時
  3. 豪雨:130毫米以上/24小時
  4. 大雨:50毫米以上/24小時 且15毫米以上/1小時
新雨量分級:
  1. 超大豪雨:500毫米以上/24小時
  2. 大豪雨:350毫米以上/24小時
  3. 豪雨:200毫米以上/24小時 或100毫米以上/3小時
  4. 大雨:80毫米以上/24小時或 40毫米以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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