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於104年03月20日頒布「嘉義縣特色民宿審查作業要點」,目的為增加優質民宿讓更多遊客感受本縣對於土地的友善、永續生態的注重,實地體驗無破壞、零汙染的青山綠水和藍天白雲,享受慢活、恬適的休閒環境。
嘉義縣政府表示,為鼓勵本縣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合法民宿及新設立民宿,以在地風味美食、生態景觀、產業文化、建築特色或經營管理特色(如旅遊景點諮詢),向本府申請特色民宿由文化觀光局為單一窗口,只要檢附相關文件,經本縣特色民宿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即可以客房數15間以下規模經營合法特色民宿。
此外,因應故宮南院將於今(104)年底開館,並提升平原地區住宿設施之質與量,文化觀光局特別在104年3月10、17日到太保市及朴子市公所辦理民宿設立登記說明會,鼓勵民眾以自用住宅多餘空間申請設立民宿提供旅客住宿,期望未來山、海、平原能有更多的夥伴加入民宿經營行列,共同來推廣本縣民宿微型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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