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1日 星期六

對工作負有責任

  1. 安插正確位置,讓工作更效率,同時讓下屬設定更高的目標
  2. 將工作狀況與結果等資訊回饋給承辦人
  3. 協助下屬持續學習工作所需知識,並補足缺少的能力
  4. 讓下屬參與工作的分析與規劃
  5. 明確定出下屬經由事前核准可以動用的經費額度等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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