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9日 星期五

南投縣政府公告從事獨木舟活動注意事項

南投縣水里溪水質清澈且激流緩灘變化無窮,深受許多從事獨木舟活動者的喜愛,又因水里溪流域常有團體從事訓練活動,為維護民眾於轄內水域從事獨木舟活動之安全,南投縣政府公告從事獨木舟活動注意事項,業以南投縣政府103年9月17日府觀管字第1030186226號公告,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獨木舟活動注意事項主要內容包括:
  1. 水域遊憩活動業者及訓練競賽單位,應為從事獨木舟活動之遊客及參加人員投保責任保險,每人保險金額最低新台幣200萬元。
  2. 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應編組進行,並有1人為領隊,每組以20人或10艘獨木舟為上限。每組應配置1名合格救生員,救生員應攜帶救生浮標。
  3. 若未配置救生員,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2項及裁罰標準,處新台幣2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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