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各國的海圖深度與高度基準面

各國海圖所採之海圖深度基準面雖各不相同,但為安全考量,多採較低之潮面,按國際測量組織規定,對深度基準面之選擇應以該地區之經常海平面極少會落於該潮面之下者為宜。以下舉我國、英美兩國以及日本為例:

    我國海圖水深、高度基準面:我國海圖水深基準多採用平均海面下之水面。此係依據潮之調和分解而求取之太陰半日(週)潮,太陽半日(週)潮及日月合成日(週)潮,太陰日(週)潮之半潮差,此種水面在英國稱為印度大潮低潮面(Indian Spring Low Water),約等於最低潮面,我國稱為約最低低潮面(Approximate Lowest Low Water);而我國高度基準面多由平均海面算起,其採用標準與單位,在標題內均有標名之。高度在海面加以括弧,表示與深度有別。

    美國海圖水深、高度基準面:太平洋海岸、夏威夷及菲律賓群島以平均較低低潮面(Mean Lower Low Water)為水深基準面,大西洋沿岸、墨西哥灣以平均低潮面(Mean Low Water)為水深基準面;高度基準面則除了於海圖標題另有描述以外,均以平均高潮面(Mean High Water)為高度基準面。

    英國海圖水深、高度基準面:以平均大潮低潮(Mean Low Water Spring)為基準面,但在中國、印度海域,則採用印度大潮低潮面為基準面;高度基準面則除了於海圖標題另有描述以外,均以平均大潮高潮面(Mean High Water Spring)為高度基準面。

    日本海圖水深、高度基準面:以約最低低潮面(Approximate Level of Lowest Low Water)為海圖基準面;高度基準面則除了於海圖標題另有描述以外,均以平均高潮面(Mean High Water)為高度基準面。

以上僅係一般海圖所採用之深度及高度基準面,若係採自他國資料則可能採用其他基準面,其於海圖說明欄可以查知其所採之基準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