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


船舶於大洋中航行,若欲與其他船舶進行聯繫,在早期無線電尚未發明時,航行員僅能依賴手勢旗號或燈光音響信號等方式來通訊(摩斯密碼)。隨著無線電的應用與通信衛星的發展,加上海上人命安全益受重視,國際海事組織(IMO)決定建立新的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 GMDSS)。

1988年,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 74)之締約國政府,舉行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會議,通過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之修正案(SOLAS, 88),以及GMDSS有關無線電通訊之若干決議案,該公約修正案於1992年2月1日起生效,並於1999年2月1日起全部實施。



當船舶遇險時,透過無線電或衛星發送信號後,在遇險船舶附近作業或航行的船舶與地面終端站(LUT),能藉由GMDSS系統,在接獲遇險警報後,於最短的時間內通報至任務管制中心(MCC)與搜救協調中心(RCC),來進行救援的動作。

GMDSS系統依通訊距離將全世界水域劃分 為下列四個海域:
A1海域:通信半徑約20浬至50浬範圍內的海域,屬近距離或港內通訊。
A2海域:通信半徑約50浬至400浬範圍內的海域,但不包括 A1海域。
A3海域:通信範圍約在南北緯70度之間但不包括A1與A2之海域,屬於國際海事衛星系統INMARSAT的涵蓋區域。
A4海域:為全球A1、 A2及A3以外的海域,因南極周圍大部分為陸地,所以A4海域以北極周圍的海域為主。

功能
1.遇險警報(Alerting)
2.搜索與救助(SAR)協調 通信
3.現場通信(On-scene Communications)
4.定位信號(Locating signals)
5.海事安全資訊之傳播(Dissemination of marine safety information)
6.一般無線電通信(General radio-communication)
7.船橋間通信(Bridge-to-bridge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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